11月15日,苏州仲裁委员会委派旅游仲裁员对我市2起行政调解失败的旅游投诉申请转旅游仲裁案件开展前期调查工作。仲裁员分别对投诉人以及涉及的2家旅行社进行询问告知流程,并对确认要申请旅游仲裁的投诉人明确申请材料、申请程序以及相关证据前期准备工作,对旅行社明确告知佐证材料的提供方法以及准备工作。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六大队负责人郦樱参加。
旅游仲裁是江苏省首次应用在旅游投诉处理的办法,具有法律效应,可以有效提高旅游投诉处置时效和法律权威效应,市文体广旅局将继续做好旅游仲裁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