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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文化广播电视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来源: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发布时间:2008-03-30 00:00:00访问量:字体

            

2006至2010年,是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加快建设“文化张家港”的关键时期。根据《张家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江苏省、苏州市出台的有关文化广播电视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十五”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全市文广工作以文化、广电两个部门合并为有利契机,以繁荣和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原有较高的平台上不断实现新的突破和跨越。张家港市先后被命名为首批江苏省文化示范县(市)和首批江苏省有线电视示范县(市),并顺利通过了“全国文化先进县(市)”的复查验收。

——舆论宣传凸现新亮点。市广播电视台每年自采稿件播出近万条,外发录用稿和创优节目获奖数量多年来一直在苏州和全省同级台名列前茅。电视中心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广播电视新闻节目抽查先进单位”,连续14年获得“江苏电视新闻荧屏繁荣奖”;《张家港新闻》栏目全新改版后,栏目的定位、内容及编排方式受到省广电局的高度评价并作为典型在全省县市级台推广介绍经验。广播中心承办的“张家港在线”新闻网站,每天点击率超过1万人次,已成为我市新崛起的重要新闻传媒。

——艺术创作取得新成效。“十五”以来,全市共有1300多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发表、入选、展出、获奖,其中小苏剧《童心无忌》等3件作品获全国群众文化领域政府最高奖----“群星奖”金奖,舞蹈《连枷谣》、《小桥流水》、《合伞》和小组唱《渔歌号子》等相继在江苏省各类重要赛事中获奖,戏剧小品《姑娘十八》在全国戏剧小品大赛中进入业余组前五名,荣获首届中国戏剧奖·小品最佳剧目奖。市锡剧团演员董红在中国戏曲“红梅奖”演唱大赛全国总决赛中获金奖。2004年,全市有五人五件书法作品入选全国第八届书法大展,入选数量在全国各县(市)绝无仅有。

——文化活动掀起新高潮。全市每年举办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都在600场次以上,一年一度的社区文化艺术节、广场文艺“周周演”、百场优秀电影进社区等一系列活动都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从2004年开始,我市连续两年牵头举办了声势浩大的长江文化艺术展示周活动,戏剧演出、综艺晚会、过街巡游、书画展览精彩纷呈。

同时,我市大力实施特色文化培育工程,凤凰的河阳山歌、金港的书画和剪纸、塘桥的围棋和书法、杨舍的民间艺术、乐余的风筝等在省内均有一定知名度。

——事业建设步上新台阶。我市以政府投入为主,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的方式,新建了图书馆新馆、广电大厦、电影广场、广电宽带网等文化重点工程项目和一批文化休闲广场。投资5亿元,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大剧院等项目于一体的市文化中心已正式奠基。全市每个镇都拥有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中心和1000平方米左右的广电综合楼。有线电视相继实现“村村通”、“组组通”,用户总数达21.5万户,入户率达到80%。全市已初步建成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图书馆网络,人均公共藏书达1.2册。我市25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都得到有效的保护,河阳山歌作为“苏州吴歌”的一部分,已成功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文化市场呈现新秩序。到“十五”期末,全市有办证注册的文化经营单位1300多家,初步形成了包括娱乐、音像、书报刊、演出等七大门类在内的综合性文化市场体系。我市在建立健全一系列文化市场管理制度,不断落实长效管理措施的同时,坚持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对文化市场开展执法检查和“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盗版音像制品屡禁不止等热点问题在我市都得到了较为彻底的解决。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先后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5年底,我市被授予全省首批创建“无小耳朵社区”先进县(市)称号。

——产业创收迈出新步伐。全市各类文化资源根据市场导向逐步得以开发利用,广告业、网络信息业、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演出业、文化培训业、会展业、文化旅游业等文化产业项目陆续产生规模效益。非文化行业资本开始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社会办文化的热潮正在兴起。截至“十五”期末,全市共有文化经营法人单位1500多家,从业人员超万人,年营业收入近10亿元,文化产业正日益成为全市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我市建设“文化张家港”的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宗旨,以整合文广资源和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完善阵地设施,繁荣文化艺术,壮大文广产业,努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增强城市服务功能,为全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2、基本原则

(1)正确导向原则。坚持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工作的领导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自觉服务服从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佳结合。

(2)以人为本原则。围绕“三贴近”,以提高广大城乡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为核心,切实尊重、保障人民的文化权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高精神文化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文化广播电视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紧紧依靠群众创造,促进文广事业的更快发展。

(3)协调发展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标准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建设,以文广事业建设的新成果新成绩,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化城区文化广播电视的辐射延伸功能,大力扶持镇村文广建设,努力实现城乡同步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不断加快文化广播电视产业化,以产业的大发展促进事业的大繁荣。

(4)注重特色原则。围绕建设“富有特色和竞争实力的港口工业城市、富有内涵和独特个性的生态园林城市、富有精神和文化底蕴的文明法治城市”的定位,继承和弘扬张家港优秀的历史文化,吸收人类创造的一切先进文化成果,以培育品牌为目标,努力形成具有张家港自身优势和个性特征的文化广播电视形态,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

3、发展目标

——建设一批现代化的文广设施。有重点地建设市文化中心等一批标志性文化工程,加强市镇两级现有文广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社区公益性文化阵地的拓展完善,加快广电设备的数字化进程,初步形成与基本现代化的中等港口工业城市相匹配,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功能完善的文广设施体系。

——营造一个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坚持“新闻立台”的方针,发挥广播、电视、网站的各自优势和整体合力,不断扩大新闻宣传声势,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任务,外发稿在全省县(市)级台中保持领先地位。

——推出一批有影响的文广精品。打造一批集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和名牌栏目,形成一批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影响力深远的文化节庆品牌和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在苏州市级以上“五个一工程”奖及其他文化、广电重要政府奖项评比中,获奖数量及档次居各县(市)前列。

——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项目。重点培育广播电视业、新闻出版业、网络信息业、文化旅游业等文化产业项目,形成以2-3家文化企业集团为龙头、众多两个效益结合较好的文化企业为支撑的文化产业体系;文化产业的增长速度高于服务业整体增长速度,并逐步成为全市国民经济重点产业。

——建立一个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文化市场,努力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辐射力强、与周边大中城市相衔接的文化市场体系,建成2-3家在苏州市有一定影响的文化商品交易场所和文化娱乐场所;加强文化市场的监控和管理,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进程。

——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文广人才队伍。建立一整套有利于引人、育人、用人和留人的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具有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年龄和学历结构合理的文化广播电视管理人才、专业人才、技术人才和经营人才,涌现多名在苏州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文广拔尖人才。

三、主要任务

(一)重视和加强文广事业建设。

1、新建一批重点文广基础设施。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的市文化中心(含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大剧院等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易址新建长春园书场,现市图书馆改建为市少儿图书馆;电视中心对大演播厅进行改造,广播中心易地新建中波发射台,各中心片区广电站建成一座综合业务大楼。

2、拓展完善镇村文化阵地。各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达到“八个一”标准:即一个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综合性文化活动中心、一个不少于1万平方米的综合性文化广场、一个公共图书馆、一个多功能影剧院、一个特色文化展示馆、一个老年活动中心、一个文化宣传画廊、一个与当地学校相配套并向社会开放的儿童文化园。全市所有行政村(社区)都根据人口、经济实力等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文化服务站,结合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文化设施室内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其中城区社区不少于150平方米),常年开放有5个以上公共文化活动厅室。全市50家骨干企业均建有200平方米以上的俱乐部和一定规模的宣传画廊,其中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企业俱乐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3、不断提高广播电视网络运行质量。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基本实现全市有线广播“全覆盖”,不断完善集宣传教育、文化娱乐和安全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有线广播覆盖体系。全市有线网络建成环网和SDH同步传输网,市、镇两级光缆干线全部地埋,非地埋光缆全部架设于自立杆路;完成有线网络双向扩容改造,实现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

4、全面更新改造广电设备。继续推广应用广播电视新设备、新技术,实现节目制作数字化、播出硬盘化、传输交换网络化、发射固态化;购置八讯道数字转播车及航拍设备,开通无线数字电视频道并实现全市范围内移动接收。

5、稳步推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健全完善全市公共图书馆网络体系,市图书馆在全市发展包括各镇图书馆和部分村、社区图书馆在内的分馆不少于10家,图书资源全面实现互通共享。全市人均占有公共图书不少于1.8册(其中各镇图书馆藏书均达到本镇人均占有公共图书0.2册的标准),持证读者不少于常居人口的6%。镇文化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文化服务站都具备提供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的能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点村(社区)级覆盖率达到100%。

6、加强文物的保护和管理。不断完善现有25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同时调查核定并公布一批新的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全面修缮恬庄古镇,建成以焦家老宅为主体的老杨舍民俗风情区;加强考古调查,对东山村遗址进行新一轮研究性发掘,建成东山村遗址文化公园和张家港名人纪念馆、张家港民俗文物馆;对民族民间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系统抢救和保护,筹建长江流域戏剧博物馆、长江流域民族民间艺术博物馆,结集出版《河阳山歌全集》。积极申报苏州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研究制订被列入名录的项目保护具体方案;着手开展张家港市级代表作名录的建立工作。

(二)切实提高舆论宣传水平。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思路,弘扬主旋律,打好宣传主动仗,真正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

2、不断扩大新闻宣传声势。对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拓宽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广播中心新开设第三套节目,自办节目以现场自播为主,电视中心逐步增加每天播出时间;集中力量办好政府新闻网站,增加音频、视频节目,加大信息量,使其真正成为我市第四大新闻传媒;继续抓好对外宣传,在苏州台、省台和中央台发稿录用总数位居各县(市)级台前列。

3、努力提高节目收听收视率。探索以制播分离、节目招投标为主要内容的新的节目生产机制,建立以专业机构收视率调查为主要依据的节目质量评估机制,注重频道频率的自我宣传,精心打造2-3个在苏州市有影响的栏目品牌及节目主持人,自办广电节目总体质量和水平继续在全省同级台领先。

(三)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活动。

1、办好大型文化节庆活动。打“长江文化”品牌,树张家港形象,每年举办一次长江流域戏剧艺术节或长江流域民族民间艺术节,不断扩大参与面、影响力。同时,争取承办1次全国性乃至国际性文化节庆活动。

2、提升群众文化活动质量。每年,举办元宵节民俗文化游园、社区文化艺术节、青少年读书节等全市性大型文化活动;配合重要节假日举办全市乡镇(或企业、校园、家庭、老年、少儿、社区等)文艺会演2-3次,在市区开展“广场文艺周周演”不少于20次。

3、注重特色文化建设。在全市着力打造“书法艺术之乡”,全面实现“一村(社区)一品”、“一镇多品”的特色文化培育目标,力争每个镇建成1个以上在苏州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重点特色项目,每年评选一批特色文化社区、特色文化家庭和特色文化团队。积极开展“送演出、送电影、送图书、送展览下社区”活动,确保全市每个村(社区)每年举行2场演出,每月放映1场电影。

4、大力开展对外文化交流。结合经贸交流,不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在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文化成果的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把具有浓厚地方特色的文化门类和文化精品推向全国、推向世界。“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引进有质量、有影响的大型演出、展览不少于40场,力争与国外友好城市开展1-2次文化交流活动。

(四)着力发展壮大文化产业。

1、加强对文化产业的管理。编制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分步骤组织实施。以国有资本为主,成立广电网络传输股份有限公司等产业集团,促进文化要素合理流动和文化资源优化组合,形成文化产业发展的合力,逐步把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重点产业。

2、全面提升传统文化产业。广播电视业充分发挥行业优势,为群众提供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有特色的专业频率和频道,广告创收总额年递增15%以上。全面实现有线电视“户户通”,用户总数突破25万户。推进文艺表演团队、演出中介机构和演出场所等方面的联合,加强演出单位和传媒业及大型企业集团的合作,增强演艺业的活力和发展后劲。进一步推进连锁经营,发展书报刊、音像制品大型超市,大力扶持正版音像配送中心的建设。

3、加快开发新兴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有线电视光缆传输网络资源优势,开发国际互联网接入,提供语音、数据等信息传递服务业务。挖掘和利用传统文化资源,依据新编制的全市旅游总体规划,在香山、双山、凤凰山、东渡苑建设一批有较深文化内涵的人文景观,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业,并纳入上海、苏州的大旅游体系。以市文化礼仪服务公司为龙头,抓好面向企业和社会的礼仪庆典服务,不断增加市场份额。以市文化艺术学校和市图书馆为基地,进一步壮大培训业,不断拓宽培训内容、培训对象,打响品牌,做大“蛋糕”。充分利用新建的一批文体设施,大力开发会展业,择机承办一些全省、全国性的会议、展出。

4、推进文化产业技术更新和改造。广播电视业加快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加大数字音频工作站、非线性编辑系统、全硬盘播出系统应用力度。加快文化娱乐业装备的升级换代,基本完成对城区和中心镇影剧院设施设备的现代化改造。加快以多色高速数字化无版印刷技术和高档装订联动技术为主要特征的书报刊印刷业的技术改造。充分利用现有有线电视光缆传输网络的资源,实现文化咨询上网运行,重点抓好网上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远程艺术教育,文化电子商务等项目建设。

(五)积极培育和规范文化市场。

1、努力加快文化市场发展。在国家许可和有利于先进文化发展的基础上,降低文化市场准入条件,鼓励集体、个人和外商参与文化市场建设和开发。积极培育文化商品交易市场,重点建好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书画古玩市场及书刊市场,扶持建立3-5家有较高科技含量的集娱乐、休闲、健身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娱乐场所。探索书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连锁经营方式,分别形成以市区为中心、向各镇及周边地区延伸的立体化销售网络。

2、千方百计促进文化市场繁荣。培育和建立文化资金市场、文化人才和劳动力市场、文化设备和技术市场、艺术设计市场、文化信息等各类要素市场,不断实现文化资源配置的优化,大力发展经纪机构、代理机构、咨询服务机构等文化中介组织。在保证形式丰富多样、内容雅俗共赏的前提下,每年引进艺术团队在全市各类演出场所演出不少于1500场。紧跟时代潮流,每年从周边大中城市引进1-2个新颖娱乐项目。引导文化经营者优化经营环境,提高服务水平,降低价格成本,增强对消费者的吸引力。

3、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和调控。建立健全上岗证制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出版物审读审看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规范文化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文化经营者上岗前接受培训率达95%,出版物售(租)前审读审看率达90%。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进程。深入持久地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在金港、锦丰、塘桥等中心镇建立文化市场稽查中队,从严整治并逐步关闭电子游戏等行业。建立书刊业、音像业、美术品业等行业协会,逐步实现文化市场各行业、各门类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六)努力繁荣精神文化产品生产。

1、抓好文艺精品创作。树立精品意识,努力创作在省内外有影响、深受群众喜爱的文艺作品,文学、舞蹈、曲艺、书画、摄影等艺术门类在苏州市乃至全省各县市保持领先地位。专业剧团每年创排1台大戏,参加省以上各类赛事获奖不少于5项;群众文化每年创作舞台类艺术作品及书画影作品在省级以上获奖分别不少于3件、15件。“十一五”期间,有6-8件艺术作品获得省“五星工程”奖和全国“群星奖”。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和促进重点作品的创作。完善张家港市艺术创作奖励条例,设立艺术创作奖励基金,定期组织评奖活动。

2、加强艺术团体建设。巩固发展现有锡剧团和评弹团,出人出戏出效益。创造条件,组建融锡剧、评弹、歌舞于一体的张家港市艺术团,演职人员不少于80人,实行“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书画院有专职和兼职书画家20人以上,搞好创作,扩大影响。鼓励和指导社会兴办业余艺术团体,对市老干部艺术团、市少儿艺术团、市舞蹈学校等进行重点扶持,积极组织它们创作有较高质量的作品、节目。

3、推进文化理论创新。树立大文化的理念,突出富民强市、率先发展等研究重点,扶持对张家港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文化研究项目,形成一批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对党委、政府有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成果。着力推进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产业的研究,形成在省内有影响、具有地方特色和研究优势的学科群体及研究、宣传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党对文广工作的领导。

文化广播电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地方的形象和品牌,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各级政府是实施文广事业发展的主体和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的观念,将文广事业的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作为落实建设江苏文化大省和苏州文化强市的一件重要任务抓紧抓实。要做到党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建立和完善宣传文化工作协调机制。要牢牢把握对文广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任免权。要把文广建设的各项任务列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一起部署,一起实施,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计划、财政、税务、教育、科技、旅游、体育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为文广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外部条件。

(二)落实经济政策,增加对文广事业建设的投入。

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苏州市制定下发的的有关政策文件,不断完善《张家港市进一步加快文化强市建设若干经济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十一五”期间,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文广事业的投入,对文广事业的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对政府兴办的公益性文化单位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财政要确保人员经费和业务活动经费。继续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对符合规定的出版物增值税,继续实行先征后退的办法。鼓励对宣传文化事业的捐赠。建立张家港市文化发展基金会,吸纳社会各界和海外的捐款,重点促进和支持优秀历史文化和民族艺术的繁荣发展。要支持文广设施建设,把文广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统一规划;同时,在立项、选址、征地、投入等方面给予优惠,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指标优先安排,有关税费给予减免。市财政设立镇、村(社区)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对镇、村(社区)新建的文化设施积极给予扶持和奖励。镇文化服务中心改为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做到有编制、有经费、有阵地。继续增加财政对文物维修和保护的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各界、海外人士采取赞助、捐助等形式参与文物保护。要切实加强文广建设资金管理,充分发挥文化经济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统筹安排,保证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投资效益,防止重复建设。各级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文化建设资金征收、捐赠和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加快体制改革,不断优化文广发展运行机制。

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逐步建立起统一管理文广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管理体制。理顺政府主管部门与文化市场、文广事业单位、文广企业的关系,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使政府主管部门从“办文化”转向“管文化”,真正成为履行政府管理职能的机构,使文广企事业单位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大力推进文广资源的重组,加强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行优势互补,进一步形成文广工作的合力。要努力培植国有资产在文广发展中的控制力和主导地位,集中由实施文化经济政策所产生的资金用于文化建设,保证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要通过实施文化产业发展优惠政策,调动社会机构、非文化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大力吸引外资、民资创建和经营文化企业,增强张家港文化产业的发展后劲。推进文广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对公益文化事业单位由政府给予财政保障,加大投入,确保其稳定健康发展;对公益性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政府给予财政补助,扶持发展,同时鼓励其积极开拓市场,通过多种渠道发展壮大自身;对经营性文化单位,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和引导,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全面实施全员聘用制,改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或作品项目管理,以岗设人,量化指标,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在分配机制上,实施工效挂钩,优劳优酬,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分配倾斜的力度,拉开收入分配差距。健全和完善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制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紧培养和引进一批文广人才。

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的原则,在文广系统广聚一批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创作人才、研究人才、经营人才。一方面,根据需要,每年从省内外引进2-3名有成就、有影响的紧缺人才;另一方面,采取集中辅导、个人自学和选送进修等形式,对现有人员进行培养。“十一五”期间,全系统新引进硕士研究生不少于10名、本科生不少于50名;培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00名,其中在苏州市乃至全省有影响的文广拔尖人才5名。要努力营造一种宽松和谐的环境,确立以业绩为取向的人才价值观,在职称评定、成果评奖、工作考核等方面,打破学历、资历的限制,以创新能力、创作研究成果和经营管理实绩为主要衡量标准,确保优秀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活。要探索推行艺术、学术、技术等要素和管理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办法,鼓励对有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进行重奖。要根据“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和“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原则,广泛招揽一些文化名人为我市文广建设服务。要建立张家港文广人才信息库,充分发挥广大基层文广工作者和业余文艺骨干在发展文化广播电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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