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进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10月12日、13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宣贯会,全面动员部署全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各分局条线工作人员及全市190余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及强制性产品自我声明企业参加会议。
会议详细解读了《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5号)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6号)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及具体条款释义,发布了落实“两个规定”相关配套文件,帮助企业明确如何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工作要求。同时,会议还现场演示了江苏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平台系统,指导企业现场注册账号,录入相应信息及如何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下一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两个规定”,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