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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零容忍”!

来源:张家港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时间:2023-09-11 09:35:00访问量:字体

电焊气割作业属于动火作业,作业现场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于2023年5月15日起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是众多特种作业类型之一,常见于企业生产作业过程中,是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作业现场检查的重点。

对工贸企业特种作业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时,应当严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安全防护措施不力和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

案件回顾

苏州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案

2023年9月18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苏州某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发现该单位员工黄某某在车间内使用气保焊进行焊接钢结构作业,经查,黄某某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于2014年8月21日到期后一直没有复审或再培训,黄某某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资格上岗作业。

针对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单位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依法对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违规电焊气割作业说“不”,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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