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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78977/2022-00251
部门文件
张家港市民政局
2022-08-25
2022-08-25
张政民〔2022〕204号
有效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举办张家港市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张政民〔2022〕204号

各社会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服务社区治理创新,进一步加快构建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于近期开展张家港市2022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本届公益创投活动由张家港市民政局和张家港市社区发展基金会主办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张家港市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主题为: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

二、项目类别

本届公益创投活动分为推广类创新类培育类三类项目。

(一)推广类项目

2021社区主人翁项目在43个农村社区推行。社会组织运用专业方法与技巧,推广社区协商和居民自治的理念方法,取得一定的成效。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要求,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公益创投活动将继续实施“社区主人翁”项目。秉着执行机构专业、政社互动有效、项目效果显著、资金效益最大化等原则,2022年不再新增农村社区开展此类项目,将从2021年第一年执行“社区主人翁”项目的农村社区中,择优挑选部分社区执行第二年“社区主人翁”项目

(一)创新类项目

为进一步激发公益创投项目的活力,更好地发挥基层社会工作站(室)需求发现的功能作用,提高公益创投项目的绩效性与精准性,今年7月,面向全市各村(社区)、基层社会工作站(室)、社会组织和广大市民等进行创新类项目的需求征集共征集到项目需求51张家港市社区发展基金会需求论证筛选,确定14个项目需求作为本届公益创投创新类项目需求,供社会组织参考。根据需求,创新类项目实施理念、运作模式、解决办法等方面区别于以往较为传统或已有模式,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二)培育类项目

鼓励初创期社会组织(登记不满3年的社会组织)进行项目的开发与创新积累服务经验,提升服务能力,持续发挥公益创投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发展平台的作用

一、项目范围

(一)推广类项目

1.项目名称:社区主人翁项目

2.服务对象:农村社区

3.项目介绍以助推社区协商、提升村民自治能力、促进焦点问题解决、增强社区治理实效等为重点,面向村开展需求调查与资源开发、村民参与治理能力增强、村民议事能力提升、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志愿者管理、睦邻友好行动等服务。

4.项目内容

须在第一年项目执行的基础上,设计项目具体实施内容。

5.项目目标

在第一年需求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深入挖掘社区资源,完善社区资源图并运用到后续的服务介入中;

通过已建立的村民自治队伍,挖掘领袖人物的潜能与力量,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程度,激发村民对村公共事务的关心,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围绕农村社区重点关注议题,开展各类睦邻活动,对已有的至少2自治队伍进行培育、服务、管理,实现自治队伍的自主运营,同时组建新的自治队伍;

进一步丰富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创新村民自治的有效方式,至少围绕2个议题,动员村民参与到与村民生活和农村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公共议题中来,让村民自己说事、议事、主事。引导村民关注和参与,发挥村民的主人翁地位,并撰写相关的议事案例,以及本社区村民自治报告。

本年度项目服务包具体如下:

1.1社区主人翁项目2.0(杨舍镇东莱村、李巷村、新民村

1.2社区主人翁项目2.0(杨舍镇善港村、南新村

1.3社区主人翁项目2.0(杨舍镇斜桥村)

1.4社区主人翁项目2.0(塘桥镇金村村、横泾村

1.5社区主人翁项目2.0(塘桥镇花园村、韩山村

1.6社区主人翁项目2.0(锦丰镇常家村、南港村、福利村

1.7社区主人翁项目2.0(乐余镇乐余村、乐西村、向群村

1.8社区主人翁项目2.0(乐余镇红星村、红联村、东林村

1.9社区主人翁项目2.0(金港街道山北村、滩上村、长江村

1.10社区主人翁项目2.0(德积街道福民村、小明沙村

6.项目执行单位要求

A.基础条件

1)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凡未在张家港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须在张家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有专职团队常驻张家港实施项目,否则不予接受申报;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记录良好;

4)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在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5)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劳务性报酬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6)申报主体必须有2名以上(包括2名)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指缴纳社保人员)

B.专业条件

7)每个申报主体须配备至少2名持证社工,或2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8)每个申报主体的项目负责人需全程参与到项目的督导、支持和监管中;

C.资质经验

9)具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申报项目内容须在机构章程的业务范围内;

10)具备开展居民自治、社区协商等相关项目的经验或优秀案例;

D.诚信条件

11)申报主体以往的创投项目,监测评估合格且财务规范;也未出现过任何诚信问题;

12)申报主体在往届创投活动中出现主动终止或被终止项目的情况时,不接收本届创投项目申请;

13)往届创投活动和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不按照采购方设定的规则和要求实施项目和管理项目,不配合监管方工作,不根据评估意见积极整改的组织,不再接收本届创投项目申请;

14)在2021年推行的社区主人翁项目中,经评估不适合开展此类项目的组织,不再接收本类项目申请;

E.其他条件

15)已有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已启动的项目,不再接收本届创投项目申请;

16)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届创投活动。

(一)创新类项目

1.项目服务领域及主要范围

以服务特定人群为重点,面向未成年人、低保特困人群、有需求的残障人士、婚姻家庭重点服务对象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根据前期需求征集、需求论证后,本年度设定了14个创新类项目征集领域和内容,具体详见附件1

2.项目执行单位要求

A.基础条件

1)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凡未在张家港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须在张家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且有专职团队常驻张家港实施项目,否则不予接受申报;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记录良好;

4)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在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5)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劳务性报酬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B.专业条件

6)每个申报主体须配备至少2名持证社工,或2名以上具有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C.资质经验

7)具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申报项目内容须在机构章程的业务范围内;

D.诚信条件

8)申报主体以往的创投项目,监测评估合格且财务规范;也未出现过任何诚信问题;

9)申报主体在往届创投活动中出现主动终止或被终止项目的情况时,不接收本届创投项目申请;

10)往届创投活动和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不按照采购方设定的规则和要求实施项目和管理项目,不配合监管方工作,不根据评估意见积极整改的组织,不再接收本届创投项目申请;

E.其他条件

11)已有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已启动的项目,不再接收本届创投项目申请;

12)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届创投活动。

(三)培育类项目

1.项目服务领域及主要范围

公益性为特征,旨在发现和解决社会问题、服务居民群众、促进社会发展而设计开展的各类个性化、专业化服务。

2.项目执行单位要求

A.基础条件

1)经张家港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注册年限未满3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记录良好;

4)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在申报前两年年检合格;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连续参加最近两个年度检查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5)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劳务性报酬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B.专业条件

6)每个申报主体须配备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相关专业人员

C.资质经验

7)具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申报项目内容须在机构章程的业务范围内;

D.诚信条件

8)申报主体以往的项目,监测评估合格且财务规范;也未出现过任何诚信问题;

9)申报主体在往届创投活动中出现主动终止或被终止项目的情况时,不接收本届创投项目申请;

10)往届创投活动和政府购买服务活动中,不按照采购方设定的规则和要求实施项目和管理项目,不配合监管方工作,不根据评估意见积极整改的组织,不再接收本届创投项目申请;

E.其他条件

11)已有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已启动的项目,不再接收本届创投项目申请;

12)政府已经针对相应人群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已通过其它渠道获得足够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届创投活动。

五、项目策划要求

(一)推广类项目

项目策划须根据项目总体实施目标,以及农村社区(行政村)的实际情况,设计适合本村特色的服务内容。

创新类项目

项目策划须紧紧围绕需求进行策划和实施,项目要有创新、引领、示范意义;服务指向明确;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三)培育类项目

项目策划须围绕资助范围和类别进行策划和实施项目要有创新性、公益性、科学性、专业性、经济性。

六、督导配备

本期公益创投申报项目中,入选项目的实施机构须配备社工督导,社工督导须具备苏州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或张家港市社会工作者协会认定的督导资格。社工督导的具体配备方式待入选项目确认后,由主办方委托张家港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实施管理。

七、申报金额

(一)推广类项目

推广类项目区镇、街道或办事处为单位打包服务,单个社区的项目服务经费不超过4万元

(二)创新类项目

机构无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指缴纳社保人员)的,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3万元;

机构有1名以上2名以下(包括2名)专职人员的,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6万元

3名以上(包括3名)专职人员的,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培育类项目

机构无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指缴纳社保人员)的,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3万元;

机构有1以上(包括1名)专职人员的,单个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6万元

八、实施要求

1.实施周期:202210月至20238月底截止。

2.申报数量:在同一期创投活动中,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4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数量不限;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的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其他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

3.原则上,本届公益创投在同一个落地社区至多开展一个项目。

九、实施步骤

本期公益创投活动主要分个阶段开展。

)需求调研阶段(活动发布之日起~831日)

申报主体采用问卷调研、实地探访、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填写意见征集表等形式,开展调研工作,撰写项目需求调研报告书。

)项目申报阶段(202291~913日)

经调研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须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按申报规定及要求提交材料。

资格审核阶段2022914~915日)

按照公益创投活动征集通知要求,进行申报资格审核,确认申报主体及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项目征集方案要求的标准。

项目初审阶段(2022916~917日)

根据项目策划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方案开展初审工作,不符合本届公益创投策划要求的项目不具备进入终审的资格。

项目优化阶段(2022918~922

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优化辅导,优化内容包括项目申请书内容设计、活动安排以及经费预算等方面。优化后的项目申请书审核,符合要求的进入项目终审,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或未完成修改的项目申请书不予进入项目终审。

(六)项目终审阶段(2022923~925日)

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由5-7位(单数)人员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的可行性、需求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并按照评选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七)项目公示阶段(2022926~930日)

1.结果公示。按照分数高低汇总评分结果,结合项目资金总量以及终审分数设定筛选比例,拟定获选项目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的,确定本期公益创投活动获选项目。公示期间,如有对评审结果质疑的,可以向主办方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经重新调查核实后,由主办方做出是否批准立项的决定。

2.再次优化。根据项目终审会专家评审建议,获选项目社会组织做好项目优化。

)项目签约阶段(202210上旬

1.签定项目协议。主办方与获选项目社会组织签订项目协议。

2.申请资金拨付。主办方将项目经费分三期拨付至获选项目社会组织。签署项目协议后拨付总金额的50%,项目中期评估通过后拨付总金额的30%,结题评估后根据实际支出及评估结果拨付余款。

)项目执行阶段(签约之日起~20238

1.项目实施。获选项目的社会组织根据项目实施计划按时开展各项工作,按要求及时向主办方提交项目动态和工作总结。项目执行过程中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

2.过程监测。主办方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跟进项目进展,对项目执行过程全程监察,并督促项目的实施进度,保证服务质量。

十、申报材料

1.项目方案资料:张家港市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及预算表;

2.所有申报主体均须提交《公益项目需求调研报告书》;

3.申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按照项目执行单位要求,对应提交相应材料

十一、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务必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项目申报可在张家港市社区发展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张家港市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并将填写完成后的项目申请书、预算表及其他申报材料等的电子版于91324:00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zjggyct2022@163.com

联系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长安南路149号市社区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咨询热线:0512-5868823215150208900

十二、其他要求

1.凡提供虚假资料及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创投项目征集的申报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创投资格,已获选的追回所获荣誉、奖励和资助金并取消资助资格,同时在各大媒体进行通告,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由张家港市民政局及市社区发展基金会举办的公益创投活动。

2.活动期间,申报团队或个人有其他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3.主办方负责处理活动期间的相关投诉。

附件:1.张家港市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创新类

项目需求征集内容

2.张家港市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

3.张家港市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财务管理

办法

张家港市民政局

张家港市社区发展基金会

2022825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2022年度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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