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召开2022年度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和民主测评会;
2.做好2023年春节慰问走访工作;
3.发布2023年教育系统常规招聘事业编制和备案制教师公告;
4.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生活安排,开展学生假期安全专题教育;
5.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迎检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组织召开教育局年度工作会议;
2.组织召开2022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述职和民主测评会;
3.继续统筹做好2022年绩效考核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加分项目);
4.组织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会;
5.做好一季度“阳光惠民”帮扶走访工作;
6.做好局机关元旦和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7.做好2022年档案事业统计年报的统计上报工作;
8.做好2022年度大事记、教育系统主要荣誉的汇编工作;
9.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与人社局对接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常规招聘事业编制和备案制教师公告及岗位简介表;
2.发布2023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备案制教师招聘公告,做好网上报名及审核工作;
3.做好2022年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备案制教师、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
4.做好2022年教育系统局级先进评选相关工作;
5.完成2022年度正副职领导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确定考核等次;
6.做好2022年教育系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7.完成2022年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8.配合招生办,做好2022年下半年教资考试面试工作;
9.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人员年报、公务员年报工作;
10.做好2022年教育系统工资年报工作;
11.完成新建学校机构设立的材料准备,向编办提交机构设立请示;
12.做好2022年教育系统年终慰问相关工作;
13.做好2022年度直属学校、单位骨干教师奖励经费报表;
14.做好2022-2023年度第一学期教师交流津贴结算报表;
15.完成1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继续完善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
2.继续做好梁丰幼儿园南园区、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开展实验幼儿园沙洲湖园区竣工验收工作;
3.继续开展全市学校既有建筑安全隐患行业直查和房屋使用安全集中宣传;
4.配合代建单位做好工地春节放假安排及安全管理;
5.继续做好全市公办中小学校装配空调工作;
6.组织局本级和直属学校(单位)开展2022年度决算编制工作;
7.做好2022年度教育经费季报填报工作,开展2022年度教育经费年报代码更新和维护,并组织全市教育单位填报教育经费年报;
8.组织直属学校(单位)做好2022年度三公经费填报工作;
9.协助做好2022年度教育专项奖金分项实施方案;
10.做好2022年绩效考核指标跟踪工作;
11.持续推进外校(本部)资产评估工作;
12.做好2022年度教育事业年报手册编印工作;
13.做好直属学校定点配送大宗食材供应商年度考核汇总工作;
14.做好2022年度教育系统能耗统计工作;
15.开展2022年度全市学生资助工作检查;完成全市初、高中“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资助工作;审核、汇总各学段学校资助、社会资助信息;督促各校完成省资助系统中特殊困难学生未资助原因填报;填报全国资助系统财政奖金下拨学校情况。
基础教育科
1.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期末结束工作,做好师生寒假生活指导;
2.做好义务教育学段学校“双减”工作优秀案例的评选工作;
3.做好民办学校、幼儿园分类登记工作;组织民办学校、幼儿园2022年度年检工作;
4.组织省市优质园创建、复审培训会;
5.拟定新学期德育工作计划;
6.召开“心树林”家庭教育骨干团队会议;
7.持续做好居家学习师生的心理健康关爱;初步确定心理健康培训相关项目并开展活动;
8.开展2023年张家港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精英冬令营)集训工作;
9.做好师生冬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
10.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迎检工作;
11.做好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校群共同体建设工作;
12.做好2023年度“柔性特聘人才指导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研究项目”招标工作;
13.组织江苏省科技模型大赛张家港市分赛区活动。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完成省政府办公厅激励事项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2.继续组织单招高三线下教学工作和做好学校期末结束工作;
3.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4.继续有序做好省赛相关项目的备赛工作;
5.配合做好职业学校年终相关经费的结算工作;
6.做好2022年度职业教育全面总结工作,谋划2023年主要工作;
7.组织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寒假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
8.开展各高校张家港市函授站年检报告审核工作;
9.做好2023年社区教育工作相关意见建议的征集工作;
安全保卫科
1.组织学校开展中小学生(幼儿)“平安寒假”专项活动;
2.继续开展年终岁尾冬季校园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3.组织学校开展“禁放烟花爆竹”系列宣传教育工作;
4.与直属学校签订《2023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5.指导各镇区核定“在校学生校园意外险”费用数据;
6.迎接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现场考评工作;
7.指导各校加强学期结束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对学校假期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8.迎接市反恐办(校园反恐防暴)、市食安办(校园食品安全)、市委政法委(平安校园建设)、市安委办(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等多部门对教育局的年度绩效考核验收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继续做好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市、区)现场督评迎检准备工作;
2.完善汇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台账资料;
3.完成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年度综合考评;
4.做好优秀责任督学及挂牌督导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
5.组织责任督学开展线上挂牌督导工作;
6.完成对部分中、小学开展规范办学行为进行随机督查的情况通报;
7.整理归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台账资料,完成挂牌督导年度工作总结;
8.完成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9.统计2022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报送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10.排查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加强平台信息管理。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2022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交流考评工作;
2.做好2022-2023年度党员冬训启动工作;
3.做好2022年度党费交纳情况统计工作;
4.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慰问金、两新党务干部岗位津贴发放工作;
5.召开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市委教育工委情况反馈会;
6.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相关工作;
7.做好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相关工作;
8.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
9.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纪检工作“网格化”管理考核平台考核工作;
10.做好2022年度师德师风类信访案卷归档工作;
11.做好2022年度发展党员档案材料整理工作;
12.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组织我市高二学生参加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时间:1月7-8日),及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科目的考试(时间:1月11-12日;考点:梁丰高中、沙州中学、暨阳高中、张高中),部分高三学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间:1月13日;考点:暨阳高中、张高中);
2.做好2023年1月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1月7-8日;考点:梁丰初中);
3.组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时间:1月7-8日;考点:中专校、梁丰幼儿园);
4.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时间:1月14-17日)。
教师发展中心
1.完成各学段本学期工作总结、新学期工作计划;
2.指导各校做好高二年级省合格性测试;
3.做好相关学段相关学科苏州市学业质量监测分析;
4.做好相关学段的命题工作;
5.做好本学期幼教园本教研案例汇总;
6.做好本学期《张家港教育科研选萃》汇总;
7.组织张家港市课题结题鉴定初审活动;
8.组织优质师范生培养对象专题培训;
9.做好2023年培训项目统筹和经费测算工作;
10.做好期末总结,资料汇总、归档工作。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全市中小学理科实验室管理员参加江苏省业务能力大赛;
2.继续做好设备采购工作;
3.做好假期教育城域网安全运维工作;
4.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教工管理服务中心
1.配合市教育局和市总工会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
2.做好2022年度教工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绩效考评和等级上报工作;
3.印发《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组织开展张家港市教育系统2023年度基层工会“积分制考核评价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4.做好2022年度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1.继续深入开展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建活动;
2.做好2022年度教师继续教育鉴定工作;
3.做好小五课程项目研讨工作;
4.做好各部门材料归档工作;
5.做好寒假值班安排等工作。
家庭教育服务中心
1.继续做好“心树林”成长热线咨询,安排好寒假热线值班,寒假家庭教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支持工作,继续做好“学习强国”张家港空中幸福家长驿站的专项课程;
2.2022学年全市家长学校、幸福家长驿站、心理辅导室的工作情况汇总;
3.“心树林”志愿服务12位项目负责人工作研讨会,筹划2023年志愿服务工作;筹备“心树林团队”志愿工作推进会;
4.讨论策划2023年张家港市幸福家长驿站家长学习课程的整合工作,思考“好家长”评价体系的建立;
5.讨论2023年中心推出“一站、一室、一辅导行动”:一站,幸福家长驿站;一室,学校心理辅导室;一辅导,在一个学期中,中心教师和“心树林”骨干至少到各站、室点位指导支持工作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