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开展第二十九期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
2.继续做好各类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工作,指导做好重点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的后续健康监测管理;
3.做好市指挥部综合工作组日常工作,继续协调处置“层层加码”各类诉求;
4.做好“3天3检”“7天5检”等重点人员闭环管理信息系统的研发,完善重点人员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和流程;
5.继续做好涉疫地区返港人员转运协调工作;
6.做好长江文化艺术节、全国女子举重锦标赛、2022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2022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等大型活动(考试)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
7.做好学校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及其他常见传染病防控指导工作;
8.继续做好“应检尽检”各项工作布置及数据上报工作,做好集中隔离点、冷链监管仓等周边区域每周环境核酸采样检测安排及数据上报工作;
9.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项工作;
10.持续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实地督查和网申材料上报);
11.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12.开展2022年度公立医院绩效综合考核工作与民营医院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13.做好2022年度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