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文件要求,如您符合下列条件,您可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享受“优先办理”的权益,您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残疾证、军官证、士兵证、退伍军人优待证等)寻取号导服人员或窗口工作人员领取“爱心取号”,届时叫号系统将为您优先叫号:
(1)六十周岁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行动不便的孕妇;
(3)残疾人士;
(4)患重症的病人;
(5)现役或退役军人;
(6)省级及以上表彰授予的英雄模范、劳动模范、见义勇为称号以及其他有规定享有优先的人员。
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