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 > 张家港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政策法规

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细则(试行)

来源:张家港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发布时间:2022-09-06 13:52:00访问量:字体

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张委办发〔2020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机关是指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党政机关)

本细则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一、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编制和标准管理方面

第一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编制管理,目前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仍按照2016年《张家港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车改〔20161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

今后如遇苏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公务用车编制调整,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车改办)按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分别核定各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不得混用编制。

第二条党政机关确因机构变动、人员增加或工作需要等原因需增加(调整)公务用车编制,应当提供相关文件和书面申请,由市车改办在全市公务用车编制范围内统筹并提出意见后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三条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执行。党政机关更新公务用车,应当优先配备使用国产汽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原则上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配备商务车时应按照节约高效、保障运转、适度从紧的原则。

二、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配备和经费管理方面

第四条车辆购置经费是指市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市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的专项经费。车辆运行经费是指市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市各级党政机关车辆日常运行所需费用,包括车辆购置保险、加油(充电)、维修等费用,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公开透明、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符合更新条件且确有更新必要的,在当年的9月底前由各购车单位登陆“张家港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按“一车一表”要求填写“车辆购置更新申请表”(以下简称“购置申请表”),申请次年车辆购置计划,按审批流程转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审核。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对各购车单位拟更新的车辆依据车辆现状、行驶里程、维修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是否必须更新。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汇总编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保留车辆更新计划表”,编报市本级年度经费预算并于10月底前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根据年度车辆更新购置计划提出购车资金安排意见报市政府审批,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根据审批意见具体组织实施。未列入下一年度车辆购置更新计划或未安排车辆购置预算的,原则上不得购置车辆。各镇(区)车辆更新计划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备案。

第六条市各级财政部门对涉及车辆购置的相关单位安排车辆购置经费、车辆运行经费列入下一年度各部门年度预算。

第七条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集中采购仅限于购买机要通信、应急保障、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经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报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按相关行业规定购买。市公安系统执法执勤用车采购,经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报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按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协议供货内容等规定执行。

第八条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在江苏省汽车协议供货目录内确定所购车型、供货商、价格及售后服务等内容,然后在购置审核单上签署相关内容后转给需要购车单位购车单位“购置审核单”自行前往指定供货商处采购(达到政府采购起点金额的按市财政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手续。

第九条购车单位“购置审核单”、已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购车发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完税证明、机动车强制保险单等材料,到市车管所办理上牌手续,车管所根据市机关事务中心相关审批信息受理并办理车辆上牌事宜。

第十条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党政机关申请更新购置的车辆原为“苏E0+数字”号牌的,继续使用原号牌,原车牌号码为其他号牌的,按照车管所的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车辆上牌。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上牌后5个工作日内,购车单位将新购车辆信息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备案,并按规范要求及时喷涂统一标识,安装车载定位系统。

第十二条严禁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规避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没有空编的党政机关,不得接受上级配备的车辆。

三、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使用和处置管理方面

第十三条党政机关须制定相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公车管理负责人和职能室,负责对单位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规范使用,落实管理责任。

(一)公务用车实行张家港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登记管理。党政机关应实时登陆张家港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完善单位和车辆信息,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完整记录单车运行、保险、维修、加油等信息,落实单车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二)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借用、占用、换用下属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党政机关和个人车辆;领导干部调离时,不得从原党政机关随带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向下属单位或企业摊派资金购买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接受下属单位或社会企业、个人赠送的车辆。

(三)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由各使用单位定期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用车部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维修、相关费用等。

(四)公务用车实行标识化和车载定位终端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其余车辆均应安装具备北斗卫星定位功能的车载终端,喷涂统一标识。其中,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喷涂“公务用车”标识。公、检、法、司等中央车改办明确的10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按已有喷涂规定执行,其他执法执勤用车,统一喷涂“行政执法”标识。

)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市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为310平方公里:东至四干河(港丰公路—建工大道)、妙丰公路、塘桥西环路(新泾路—西塘公路),南至新泾路(妙丰公路—塘桥西环路)、西塘公路(塘桥西环路—至杨舍镇界)、杨舍镇界,西至中华路,北至港丰公路、建工大道、永钢大道。镇(区)机关,包括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以本镇(区)、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为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

)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商务车使用管理规定商务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3人(含)以下的出行和非应急情形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得乘用商务车。

)应急保障用车使用范围

1.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

2.参加市级领导机关和市有关部门紧急召集的跨部门会议和活动,参加重要公务接待和外事等活动

3.到交通不便、公交不能到达地方办理公务

4.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传递、运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以及送、取数量较多公务用品

5.本单位干部职工因伤因病需紧急送医

6.未配备老干部服务机构用车党政机关离退休干部政策范围内用车

7.经党政机关主要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第十四条申请更新车辆的级党政机关应在新车上牌后,将淘汰的旧车拆除车载定位系统及去除车辆统一标识后交至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出具“车辆交接单”给交车单位。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市价格认定中心进行统一评估,并根据车辆状况确定车辆拍卖或报废处置方式

(一)旧车拍卖。各单位按照车辆拍卖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提供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拍卖公司组织对旧车进行网上公开竞拍,拍卖金额按相关规定上交国库,并将拍卖成交确认书、过户证明等进行备案各单位将车辆拍卖金额及相关数据及时录入“张家港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二)旧车报废。由旧车使用单位按照定点报废要求自行前往办理,报废车辆残值上交国库,并及时将车辆报废证明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将车辆报废金额及相关数据及时录入“张家港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第十五条党政机关按《张家港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张财资202011号)及时办理车辆资产核销、账务处理等相关手续。

四、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保险、维修、租赁、加油充电定点管理方面

第十六条  公务用车对单次在政府采购起点金额以下的保险、维修、加油业务应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实行定点管理。

(一)公务用车保险采购,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定期公布的公务用车定点保险服务中标供应商名单内选择投保。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确定维修、租赁定点供应商,并报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动态调整。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在张家港市党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上公布保险、维修、租赁定点供应商名单。公务用车定点租赁供应商的中标价格为最高限价,党政机关在不高于各类车型最高限价的前提下与供应商议定具体价格。

党政机关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根据要求自行选择相应企业完成公务用车的保险、维修、租赁业务,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定点供应商按合同和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将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保险、维修、租赁费用和相关数据实时录入“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三)公务用车实行定点加油(充电)。用车单位应将加油数据及时导入张家港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加油卡须做到一车一卡、车牌与油卡绑定使用、专卡专用,不得一车多卡、一卡多车、多卡混用、有卡无车、有车无卡。加油卡的使用仅限加油功能,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用作其他用途,不得擅自加注高标号油品。新能源车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充电管理,充电产生费用纳入车辆运行经费管理,遇有特殊情况如在异地充电时应报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财务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同时做好台账记录。

五、bet36体育在线_bet36体育投注@: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方面

第十七条党政机关一般公务出行按张家港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即列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内的人员,在本级政府行政区域保障范围内的普通公务出行,由其自行选择出行方式;保障范围外的公务出差,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公共交通工具,特别是有高铁(动车)通达的省、市、县,原则上乘坐高铁(动车)前往,费用报销按市财政相关规定执行。

(一)党政机关有以下情况,并且统筹使用本单位保留的应急、机要通信用车后仍无法保障的,可进行公务租车:

1.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主办或承办市级及以上层面开展的大型活动。

2.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紧急特殊任务的。

3.经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举办或组织集体活动,不便个人单独前往的。

4.前往各镇(区)及村开展联合调研、检查等,工作地点无公共交通或公共交通不便的。

5.外事接待或有特殊接待任务的按市财政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6.上述租车类型第12条,租车经费可包含在专项项目经费中,其他类租车经费原则上在各单位公用经费中统筹,财政不再另行安排预算。

(二)公务活动租车原则上以商务车、中、大型客车为主,各党政机关应根据工作需要租用车辆,不得长期租用车辆。单次公务租车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含3天),超过3天的,必须报党政机关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

(三)党政机关根据乘坐人数、经费预算、使用地点等因素,合理确定租用车辆的类型。不允许超出《管理办法》的用车标准租赁车辆,不得违规租赁车辆。

)由多个市级党政机关联合开展的督查、调研等工作,由牵头市级党政机关按规定统筹租车事宜。

第十八条本细则是对《管理办法》的补充说明本细则及未尽事宜由市车改办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上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或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所属的各类事业单位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